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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南海仲裁案是披着法律外衣的政治挑衅。10月底,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成立的仲裁庭就管辖权和可受理性作出裁决,玩黑变白的游戏,竭力支持菲方的观点,无视基本事实,违反基本法律原则,为菲律宾非法占领中国领土、侵犯中国海洋权益制造借口。仲裁庭的论证过程充满了牵强附会的主观臆断,这些臆断是不真实、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根本没有显示出公平和客观的立场。
无知的仲裁掩盖不了真相。仲裁庭称,中国和菲律宾此前就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争端进行的谈判是双方就《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解释和适用进行的谈判。仲裁庭还裁定,中国和菲律宾之间的协商是菲律宾履行其交换意见义务的基础。事实上,中国和菲律宾从未就仲裁问题进行过谈判,即使是交换意见。
违反法律原则的仲裁根本不公正。例如,仲裁庭知道它无权审理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案件。一方面,它故意回避中菲争端的实质,坚称该案不涉及领土主权。另一方面,尽管中国在2006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发表声明,排除强制性争端解决程序,但中国故意将本质上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的事项纳入其管辖范围。这种坚决的无权力做法违背了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审慎自律精神,最终会损害司法解决纠纷手段的公信力和价值。
另一个例子是,仲裁庭在选择和援引司法判例方面的表现非常主观和片面,缺乏客观性。仲裁庭多次单方面引用争议较大的司法或仲裁判例,并将个别有争议的意见和判决作为支持本案裁决意见的判例。本案仲裁庭的部分仲裁员提出了有争议的意见和判决。这种自我辩护和偏执的猜测严重损害了法律判断的准确性、逻辑性和连贯性。
另一个例子是,仲裁庭恶意曲解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习惯国际法之间的关系。仲裁庭试图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逐一管辖所有海洋事务,但对习惯国际法视而不见。国际法专家应该清楚地知道,《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是建立在总结海洋历史实践和各国共同愿望的基础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始文本也显示了对习惯国际法的尊重。然而,仲裁庭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宗旨和精神。
仲裁庭无视菲律宾滥用起诉的基本事实,接受了菲律宾提出的所有虚假指控。妄下结论,歪曲证据和先例,将对主张公平和正义的国际正义造成极大伤害。
标题:人民日报署名文章:无视事实与法理,如何谈公平与正义——菲律宾南海仲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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