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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的长春市民赵桂芬(音译)每天晨练归来后都会上网与qq好友交流:他们能拿回自己的钱吗?今年1月,赵桂芬等100多家投资者委托的18家民营投资公司相继失踪,近1亿元资金被浪费。
根据新华社的一项调查,这些投资公司中有许多利用工商登记改革降低了登记的“门槛”,以“0元人民币的实际资本”进行登记,获得了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收钱后“逃跑”。这需要引起有关部门和人民的重视和警惕,防范改革红利的“侵害”。
非法集资的“黑陷阱”困住了市民的“血汗钱”
去年十月,长春市民赵桂芬在公园锻炼的时候遇到了几个年轻的销售人员。他们一定是被称为“p2p融资”、“电子投资委托运营”等金融热词,告诉赵桂芬,现在国家鼓励民间“p2p”借贷,而他们的公司是一家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正在筹集资金投资海南的房地产项目,在不赔钱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利润,而且报酬远远高于银行。
赵桂芬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鬼混,跟着来到位于长春市吉林路和东胜街交叉口的投资公司大楼。
“那时候,我觉得公司的装修很时尚,挂在墙上的工商牌照很齐全,路虎的车是用来接送顾客的。”赵桂芬告诉记者,吉林博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照上注明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从工商部门的查询网络上也查到了该公司的详细注册信息,认为该公司是可靠的。
推销员向她承诺,投资的年回报率为13.8%,一定的收入将按月支付。如果借款人到期未能偿还本息,公司将在3天内无条件偿还,并送她一个小纪念品。
赵桂芬和他的妻子一起在公司投资了10多万元。
起初,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和2015年1月返还赵桂芬的投资收入1200元,今年1月突然失去联系-电话断线,住所关闭。
赵桂芬找到了业务员,业务员说联系不上老板,老板也拖欠了他的工资。去公安机关报案时,赵桂芬发现像他这样被骗的人在公安局门口排起了长队,其中大部分是长春18家私人投资公司的投资者。
另一位投资者张华(化名)是一位已近70岁的退休干部,他在吉林怡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了10万元,在吉林鼎吉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了5万元,也因公司“失去联系”而遭受损失。
张华表示,吉林鼎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表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成立于2014年7月22日。其业务范围包括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和企业营销策划。登记机关是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后来,我在工商部门工作的儿子问我,公司的实际资金不是5000万元,而是0元!”张华震惊了。
为什么“0元”投资公司能骗人?
记者从一些受伤的投资者和警方调查人员处了解到,在18家“亏损”的投资公司中,至少有4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他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显示的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这些数字很可能成为欺骗投资者的“幌子”。
投资者蒋玲(化名)提交了一份加盖长春市工商局南关分局印章的企业机读档案登记文件,证明吉林青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0元)。根据变更登记资料,虽然股东发生了变更,但实际缴纳出资额为0元。
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自2014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除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证券等27类企业在实收登记中另有规定外,企业均实行注册资本认购登记制度,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认购出资的金额、方式和期限。然而,这些"跑公司"大多打着投资管理的旗号,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企业申请许可,工商部门自然不能拒绝。”
“工商登记改革后,注册资本实际上不再注册,所以‘注册500万并不意味着公司真的有500万’。”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企业机读档案中显示的实收资本“0元”有两种可能:公司在工商部门系统中填写实收资本为0元,或者不在系统中填写显示为0元。然而,工商部门不知道公司到底有多少钱。
据报道,公众可以通过信息公示系统和扫描牌照上的二维码查询企业信息。但据业内人士透露,工商部门在公开信息中并不强制输入相关企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数据。因此,普通人对网上查询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资本信息仍然难以验证和识别。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告诉记者,公安机关登记注册的“天桥”投资公司有18家,金额近1亿元,受害者数百人。
改革和分权后,
更有必要建立一个监管“围栏”
长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涉案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大多来自河南省宜川县。他们有系统的工作程序:以“p2p”和房地产项目的名义注册公司;在市中心繁华地段租高档写字楼,配豪华装修和豪华汽车接送;雇用大学毕业生当推销员,卖给有一定积蓄的居民、老人、公务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筹集到一定资金后“跑路”;在警方调查之前,犯罪嫌疑人转移所有资金,即使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也很难追回资金。
据报道,由于这些投资公司也涉及到其他省份的案件,在河南很多地方都出现了警察“排队”办案的情况。由于警方的努力,此案取得了重大突破。目前,部分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相关案件仍在调查中。
值得注意的是,情况并非如此。一些当地人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他们被骗参与筹款和“开金矿”等。专家指出,一方面,人们应该提高警惕,加强识别,另一方面,这个案件背后暴露的“漏洞”是发人深省的。
目前,投资公司仍然缺乏主要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进行事前监管;他们大多依靠公安机关在各部门的协助下,在事件发生后立案调查。
吉林财经大学副教授、财经专家张謇认为,权力下放的“简单性”是减去相关部门不应干预的事项,这并不意味着监管部门应该放手,而是应该加强事后监管。
目前,吉林省工商部门对全省投资公司进行了信息抽查,抽查率为3%;并作出规范限制,原则上在检查企业经营范围时不允许使用“投资管理”字样,在投资公司许可证上注明“用自有资金投资境外”和“不从事非法理财、集资、借贷、仓储等业务”的提示。
业内人士建议,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并对投资金融虚拟经济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更加审慎的评估。与此同时,私人投资公司,如“p2p”,应纳入有效的监管。记者吴昊孟韩琦
标题:长春18家投资公司跑路 市民近亿元资金“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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