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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泰王国首相英拉·西那瓦率领代表团于2012年4月17日至1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了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分别会见了英拉总理。温家宝总理与英拉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主席会见英拉总理。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总理英拉出席了中泰企业家午餐会。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会议和会谈是坦率的、建设性的和富有成果的。英拉总理对中国政府和人民的热情款待表示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中国领导人高度赞赏普密蓬国王陛下、诗丽吉王后陛下和其他王室成员长期以来对中泰友好关系的关心和支持。请英拉总理向国王和王后陛下转达他诚挚的问候和最良好的祝愿。泰国对此表示感谢。

双方一致认为,此次访问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了中泰战略合作。会后,双方达成以下共识:

1.双方重申继续推动双边关系深入发展的政治意愿。双方将根据1999年2月5日在曼谷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21世纪合作计划的联合声明》、2001年8月29日发表的《中泰战略合作联合公报》和2012年4月17日签署的《中泰战略合作联合行动计划(2012-2016)》,进一步推动各领域合作的实施。

2.长期以来,以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为基础的两国关系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卓有成效的合作。双方对此都很满意。双方为两国人民的福祉、两国的繁荣和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的共同目标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3.双方重申,两国的和平、稳定、繁荣和发展与地区乃至全球变化中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双方认为,当前形势为两国进一步扩大合作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机遇。因此,双方决定建立中泰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4.双方重申,两国之间的伙伴关系将继续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一公认的国际法原则为指导,并秉持友好和善意的精神。泰国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支持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

5.双方认为,现有的双边合作机制,如副总理级的中泰联合经济贸易委员会、两国外交磋商、两国国防部和中泰联合科学技术委员会之间的年度防务和安全磋商,以及中国云南省、广东省和福建省厦门市与泰国之间建立的合作工作组的作用, 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支持两国更多省市缔结友好关系,不断推进双方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扩大两国共同利益,实现两国根本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6.双方强调加强包括行政、立法、司法和政党在内的各个领域和层面的交流与交流的重要性。两国政府各部门应加强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政治互信,推动双边合作更大更全面发展。

7.双方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于2011年12月22日在泰国曼谷签署《可持续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备忘录包括在发展高速铁路和其他铁路系统、综合水资源管理系统、清洁和可再生经济替代能源和能效研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体现了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

八、双方同意采取以下适当和必要的措施,共同促进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不断发展:

(1)促进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广泛合作,打击恐怖主义、贩毒、人口贩运、非法移民、电信欺诈和网络犯罪,加强湄公河执法和安全合作。

(2)推进双边贸易便利化,力争到2015年实现双边贸易1000亿美元的目标。我们将稳步推进互利领域的双向投资。双方将继续推动使用本国货币进行贸易和投资结算,以降低汇率风险对两国经贸合作的影响。

(3)积极推进水陆交通合作,特别是湄公河航运和高速铁路建设合作,推进区域互联互通,包括东盟与外部世界的互联互通。双方同意充分利用连接中国和泰国的现有陆路交通网络,包括昆明至曼谷公路、南宁至莫拉克公路和南宁至纳迪空磐安公路。

(4)促进两国旅游合作,提高旅游产品质量,促进环保旅游产业发展。我们将大力鼓励人文交流,为两国关系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在其他国家推广自己的语言和文化,并建立文化中心,为泰国的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以及中国的泰国之角和泰国研究提供支持。在两国教育合作协议和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协议框架下,双方应加强教育机构和汉语教学领域的学生交流与合作,鼓励青年志愿者加强交流。

(6)加强农业、科技、海洋和环境合作,扩大农产品双边贸易,加强农业科技合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和能效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将共同推动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联合实验室的建立和发展。

(7)加强水资源管理、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8)扩大卫生和体育领域的合作,促进医学研究、药品生产、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领域的合作。

(9)中国重申支持东盟继续在区域合作进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东盟为区域和平、稳定和繁荣做出更大贡献。作为中国-东盟关系的下一任协调员,泰国将与中国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方面的主席,泰国将继续与中国密切合作,实现该地区的共同利益。双方将继续加强协调与合作,深化中国-东盟、东盟、中国、日本和韩国(10+3)等机制框架下的现有合作,推进东亚一体化进程。双方重申,东亚峰会应坚持“领导人主导”的战略论坛性质,推动共识,循序渐进,照顾各方利益,关注共同关心的地区和国际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10)中国重申支持泰国发展10+3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的倡议,愿与泰国密切合作,推动倡议的实施。

(11)双方积极评价2011年7月中国与东盟国家就执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达成的协议,并在《宣言》框架下开展合作。鼓励各方以《宣言》签署十周年为契机,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全面落实《宣言》,推动南海合作,使南海真正成为和平、友好、合作的海洋。

(12)继续推进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支持实施2011年12月通过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新十年战略框架(2012-2022)》,为消除区域贫困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13)进一步加强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欧会议和亚洲合作对话等其他国际和区域机制的协调与合作。

9.泰国对中国政府和人民在2011年泰国洪灾期间向泰国提供的财政和物质援助深表感谢。

北京,2012年4月19日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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