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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央行近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昨日表示,目前市场上的一些意见对《办法》的具体规定表示担忧,存在一些误解。协会认真了解和研究了市场上的主要意见和疑虑,将从行业层面提出以下意见和看法。
首先,对支付账户的支付进行分类,采用限额管理,可以满足大多数客户网上购物的支付需求。
《办法》规定了综合支付账户和消费支付账户的年度累计限额分别为20万元和10万元,并将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的验证方法设定为每天不超过5000元和1000元。这些限额是通过数据计算设定的,可以满足大多数消费者通过支付账户支付的需求。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关于支付账户中每天累计5000元或1000元的限制性规定只适用于扣除消费者支付账户中的资金,不适用于银行账户。上述配额管理对使用快速支付和网关支付的消费者影响很小。
二是根据不同的核查类型,对支付账户采用不同的额度规定,符合风险管理的要求。
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目的是引导支付机构提高支付指令验证方法的安全水平,加强对客户资金安全的保护。
根据《办法》,如果支付机构采用不少于两种类型的认证元素,包括安全级别较高的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则支付机构可以通过与客户的协议独立确定支付账户的消费金额。由两种认证信息(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认证的交易代表最高的安全级别,因此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在这种认证模式下支付交易的金额没有限制。
如果支付机构采用两个以上的认证要素,但不包括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从支付账户安全性的角度来看,该支付机构被视为一个中档账户,参照商业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账户余额对应的消费限额为5000元。
考虑到微支付场景下支付速度的客观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客户资金的安全,《办法》允许支付机构简化微支付业务中支付指令的验证方式,只采用一种验证要素,甚至不采用验证要素,但前提必须是支付账户单日累计交易金额限制在1000元以内,支付机构必须无条件承担交易风险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最后,通过加强规范,这些措施有利于为促进发展创造一个基本环境。
有人认为,该办法的颁布可能会影响业务拓展,抑制市场创新。在处理创新和标准化之间的关系时,需要有一个全面的平衡。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发展的重点也不同。规范是创新的基础和起点。不以风险控制为基础的创新会带来新的风险。
标题:支付清算协会释疑网络支付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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