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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了对宝光(报价600379,咨询)的纪律处分决定,并给予公司董事长兼秘书杨天富该决定的通报批评。同一天,宝光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宝光宣布,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因调查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该公司股票将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并暂停上市。
4月17日,在仔细研究了宝光的一系列公告后,该报报道说,宝光公告前后的战斗和重组失败的原因成为一个谜。报告指出,宝光在4月2日宣布,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重组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重组报告及相关文件正在准备中。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集董事会审议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然而,在过去的14天之后,宝光股份有限公司4月16日的公告模糊了所有这些任务,与他们发生了许多争斗。根据公告,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北京荣昌航空的“通知函”。北京荣昌航空在《通知函》中强调:自重组计划披露以来,在持续数月的重组过程中,资产安置方和财务顾问从未与其他重组方就具体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进行过正式沟通。财务顾问从未组织重组方参加工作会议,也未就重组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与重组方进行讨论和沟通,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评估审计、重组时间表等。,并没有形成任何会议。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宝光股份处罚公告中,也指出了与本报报道相吻合的披露内容不一致、风险披露不充分等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公告,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披露的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本公司终止本次重组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资产安置方及财务顾问未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交易相关方未能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供交易流程备忘录及资产安置方的相关资料,重组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然而,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和3月3日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称:“公司及关联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在2015年4月2日披露的重组进展公告中也表示:“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的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公司上述披露存在明显矛盾,导致投资者判断失误。
主要有两个问题:第一,宣布终止重组表示“重组工作存在严重问题”;公司提供的材料还表明,重组各方在2015年4月2日未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此时“重组工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截至2015年4月9日,公司以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由申请停牌,从未披露重组工作存在“严重问题”,也未明确披露重组可能终止的风险;二是重组终止公告称“资产安置方及财务顾问未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交易相关方没有也无法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提供资产安置方的交易流程备忘录及相关材料”,但重组进展公告称“公司及相关方正在积极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重组过程中的进展和障碍披露不充分,风险披露不完整,投资者难以了解实际情况和做出投资决策,以及不利的市场影响,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负有重要责任的公司董事长、秘书长给予通报批评。
一位券商分析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监管上市公司的尽职调查,而中国证监会有权发起调查。上海证券交易所批评了公司信件前后的争斗,这只是惩罚它的第一步。未来主要取决于中国证监会的调查。
7月22日,宝光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立案调查。根据公告,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如果经调查,公司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并暂停上市。
标题:宝光股份遭证监会立案调查 存被直接退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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