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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部分地区发生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信息未按规定及时上报,严重影响了事故应急处理和安全生产形势的判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上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以下简称事故信息),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

通知中明确指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报告事故信息,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名称,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初步原因,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化“事故信息”报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被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将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和在线报告结合起来,以便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此外,通知还对提交时限做出了明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一般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不同等级的时限要求上报事故信息。重大事故信息应在事故发生后7小时内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信息,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化“事故信息”报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被通报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行为,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有上述行为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摘自《中国建设报》,2015年8月13日

标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强化“事故信息”报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将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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