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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韩万宁
美国股市目前的断路器机制是在两次市场崩盘后逐渐形成的。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催生了指数熔断机制,而2010年的闪电崩盘催生了个股熔断机制,随后用跌停板机制取而代之。
1987年10月19日,美国股市道琼斯指数暴跌22%,引发全球股市集体暴跌。为了稳定巨大的市场波动,给投资者和交易者更多理性的思考,在股票市场波动期间,美国股票市场的管理层开始酝酿一种在股票市场涨跌时暂停交易的融合机制。次年10月,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批准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联合提出的融合机制方案。从那以后,经过了几次调整,直到2013年,根据当年4月8日生效的最新修订规则(规则80b),最终确定了当前的熔断机制。根据修订后的规则,最初的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被改为标准普尔500指数。在下降的计算中,样本时间从季度平均价格变为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市场波动比率从10%、20%和30%变为7%、13%和20%。在这种机制下,一旦股指在9: 00至15: 25(美国股市16: 00收盘)期间触发第一档7%和第二档13%,交易将停止15分钟,然后恢复交易;如果在15: 25后触发,暂停将不会暂停。每当触发20%的第三档时,市场将在当天的剩余时间暂停交易。此外,第一档和第二档只能在每个交易日执行一次。第一档暂停一次后,除非股市再次波动到第二档标准,否则不能再次暂停。类似地,一旦第二档暂停,除非满足第三档标准,否则不能再次执行。为了防止股票和期货市场价格下跌(这可能导致市场流动性不足),该机制还被赋予在包括股指期货市场在内的几个金融市场停止市场的权力。
然而,指数融合机制无法避免个股大幅波动,尤其是当程序化高频交易盛行时。2010年5月6日,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的平均价格指数在20多分钟内暴跌约1000点,跌幅为9%,被市场称为“闪电崩盘”。这一事件的罪魁祸首是个股的高频交易。大型投资机构主要使用高速计算机,根据交易模型在很短的时间内自动做出投资决策,以便先于市场上的其他投资者进行交易。然而,由高速指令引起的错误可能会给股市带来灾难。
“闪电崩盘”最终催生了美国个人股票熔断机制。同年6月,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和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领导下,美国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推出了相应的个股融合机制。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的声明,这种针对个股的“融合机制”将首先适用于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即如果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在5分钟内波动10%,交易所将暂停交易,然后逐渐蔓延至整个股市。
然而,2012年5月31日,美国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批准用涨跌限制机制取代之前的个股融合机制。原因是,个股熔断机制适用于超出既定阈值限制、由错误行为导致的情况。相比之下,新的“价格限制机制”侧重于防止个股偏离特定的价格区间。该区间被设定为在最初五分钟内高于或低于平均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随股票价格而变化。通常分为两类,第一类(成份股,一些交易所交易基金)限于3美元以上股票的5%,0.75-3美元股票的涨跌限于20%;第二类(其他类别)限于3美元以上股票的10%,0.75美元至3美元之间股票的20%。
标题:美股熔断机制:两次暴跌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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