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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5月1日,安理会1267委员会批准了“伊斯兰军”领导人马苏德的列名申请。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安理会1267委员会对列名程序有明确规定。中方一贯主张,相关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以确凿证据为基础,以各方共识为基础。

在马苏德上市问题上,中方一直以建设性和负责任的态度与有关各方沟通。几天前,有关国家修改了马苏德的列名申请材料,并将其重新提交给1267委员会。中国认真研究了修订后的材料,并考虑到所有有关方面的意见,不反对这一列名。

上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再次表明在国际反恐合作中,要维护联合国有关机构的规则和程序,坚持相互尊重的原则,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建立共识,防止技术问题政治化。

我要强调,巴基斯坦为打击恐怖主义作出了巨大贡献,应该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承认。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巴基斯坦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的努力。

标题: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就马苏德被列入联合国安理会1267委员会名单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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