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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娱乐信息是今天晚上13点左右,伊能静[微博]在微博上发表律师函,正式起诉微博上发表侮辱性言论的博主“麻辣婊哥哥”。

伊能静在微博上说:“我不认识你,没有伤害你,忍耐了好几次,度过了我的日子,你可以对我目不转睛地施加语言暴力。 默许你,世界可以随意对别人施行暴力,绝不容忍。 法庭上见”,并附上金星老师的金言。 “人不会冒犯我。 我不犯犯人。 别人冒犯了我,请保持礼貌。

“伊能静不满遭语言暴力: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最近,一些微博账号发表伊能静评论,称“烂人”等,伊能静昨天也发了博声博客,今天伊能静方面不仅发表律师函,公开道歉这些账号,还表示“麻辣的事情”在北京市

之后,伊能静对最近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表示:“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伤害你! 拳打脚踢,言语暴力,恶意中伤。 自由发泄恶意,获得快感,认为自己是神,有摧毁人的能力。 深思熟虑的制造伤害。 大人到底给了下一代什么样的恶意世界,如果我不喜欢,我可以整你,你有这种想法吗? 你还好奇是谁在做吗? 反对一切暴力! ”声音施加语言暴力的博主。

“伊能静不满遭语言暴力: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网民们支持“就是要付诸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的留言也层出不穷。 “受不了了,没必要再忍耐了! “支持,反对网络暴力! ”。 (实习生张凯风/文)

附:伊能静律师声明全文

律师声明

()星民函字第625号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受海宁静观祺胜影视文化有限企业委托,指派该所朱晓磊律师就目前相关互联网用户比较企业艺人伊能静(原名:吴静怡)发表侮辱、诽谤言论一事发表本律师声明。

近日,《麻辣婊哥》、《娱乐老板》本微博客户、《认真八卦》微信公共平台等多家互联网客户公然发表诽谤众多侮辱、企业艺人伊能静的言论,文案标题和文案均为“烂人” 包括“女”在内的上述侵权言论带有明显的恶意,严重扰乱了伊能静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精神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3条、第1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明确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关于适用利用新闻网络诽谤等刑事案件的法律若干问题 上述相关互联网客户捏造事实、散布(包括转载)的行为是对伊能静先生名誉权的严重侵害,也涉嫌构成诽谤犯罪,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本律师受伊能静委托,与上述诽谤言论发表者(转载者)进行对比公开发表了本律师的声明。

“伊能静不满遭语言暴力: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敦促上述互联网用户立即删除侮辱、诽谤伊能静的非法新闻,在本律师声明发表的三天内,对伊能静承担包括公开道歉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二、停止向相关媒体和互联网客户转载、比较伊能静的侮辱、诽谤新闻,不要继续扩大对伊能静的精神损害以及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律师声明发布时,伊能静委托本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微博客户“麻辣婊哥”,伊能静保留追究其他恶意侮辱、诽谤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这里声明! (以下无正文)

北京星权法律事务所

朱晓磊律师

六月廿五

标题:“伊能静不满遭语言暴力:人再犯我斩草除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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