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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90后被告辩护,称其为激情犯罪

本报广州讯(记者通讯员谢)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因卖淫纠纷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案件举行了公开审理,该案件在中山法院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因卖淫纠纷刺伤妓女

被告彭,1991年出生,2013年7月来中山工作。事发前,他在港口镇的一家制冷厂工作。根据检察院的指控,2014年10月,被告人彭与被害人丽丽(化名)通过电话相识,并偶尔通过电话联系。同年12月7日晚8时,彭(音译)和李丽(音译)同意在港口城镇的一所租来的房子里卖淫。两人在讨钱的问题上发生了冲突,彭在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伤了李丽的胸部、腹部和其他部位后,想逃离现场。

嫖资谈不妥 捅死陪酒女

莉莉的室友阿苏(化名)听说她从另一个房间进入莉莉的卧室,并寻求帮助。彭从大门返回,用尖刀刺伤阿苏的右胸和左腹部,逃离现场。受害者丽丽在现场获救后死亡,阿苏被送往中山中医医院治疗。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在审判现场,彭对检察院的指控供认不讳。根据他的供词,2014年10月的某一天,他在港口的一家酒吧喝酒后回到宿舍。在被一个摩托车司机介绍后,他知道了女主人莉莉的电话号码,然后偶尔通过电话联系了两个月,2014年。12月7日,他因为赌博输了钱。他被同事欠了钱,还和女朋友吵了一架。他心情不好,所以打电话给莉莉。双方同意在莉莉租的房间里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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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小刀便于讨债

“那天晚上8点钟,在我和莉莉发生性关系后,我为了钱发生了争执。我拿出随身携带的锋利的小刀,刺伤了莉莉。莉莉拿着枕头反抗。我不记得我打碎了多少把刀。莉莉在她的家乡大喊。我听不懂她说的话。我追完她后,跑到大门口,试图逃跑,却发现门打不开。所以我跑回卧室去找钥匙。这时,我看见莉莉的室友阿苏在她的房间里,就喊救命,于是我又拿出了刀子。彭在庭审中供认,当主审法官问他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刀时,彭回答说,他随身携带一把刀是为了方便讨债,因为他的同事欠了钱,没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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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称,被告人牟鹏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他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他因故意杀人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请求法院依法对他进行判决。彭的辩护人认为,彭在案发前有正当的工作,没有犯罪记录,因同事欠钱不还而携带刀具,并与女友吵架,导致情绪不佳。这是激情犯罪,所以请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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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将在另一天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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