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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记者5日获悉,自8月份以来,许多公司已被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关于对四川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管和关注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浪沙咨询于2015年4月20日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同比下降76.0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未能在2015年1月底之前披露业绩预测,并最迟于2015年4月10日发布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以披露预期的年度业绩。
上市公司的年度业绩及其变化是投资者密切关注的重要信息,因此公司应高度重视并及时披露预期的实质性业绩变化。浪莎2014年度业绩下滑超过50%,但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浪莎及其董事长翁金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张怡霞、总经理翁荣迪、秘书马钟鸣予以关注。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醒,公司应采取防范措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规则,规范操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诚勤勉义务,督促公司规范经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深交所,《证券日报》记者获悉,深交所因未能以公告形式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于8月4日向坎达尔发出监管函(报价00048,咨询)。
同一天,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烯烃和碳新产品(报价000511,咨询)发出了两封监管信,原因是董事会秘书和当时的总经理在上市公司业绩预测和临时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中未能尽职尽责。
值得注意的是,7月31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的短期交易,深交所对新烯属碳材料发出了监管函。
8月4日,深交所还分别发布了三条公告,对中科王云股东孟凯、孟庆菊、000007股股东刘荣、申盛喜进行了公开谴责。
具体而言,根据中科王云2009年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孟凯当时直接持有公司5539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7.70%;孟庆康当时持有公司661万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31%。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6月4日披露的公告及相关说明,孟卿实际为孟凯持有661万股股份,孟凯是上述股份的合法所有者和实际权利人。作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重要股东,孟凯和孟庆举未能如实披露其持股情况。
07股份持有的股份总数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刘荣未能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自2014年10月21日至2014年11月6日,上海圣溪通过圣溪三号、圣溪五号、圣溪六号三种理财产品增持广陆数码计量股份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未告知广陆数码计量并披露股权变动报告,也未在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前停止买入股份。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醒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标题:8月首周多家上市公司遭交易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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