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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9日,中国和巴基斯坦在伊斯兰堡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联合声明

一、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赛义德·优素福·拉扎·吉拉尼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0年12月17日至19日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第二,温家宝总理与吉拉尼总理举行了正式会谈,并会见了总统扎尔达里、参议院议长纳伊克、国民议会议长米尔扎、主要政党领导人、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武装部队参谋长。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两国领导人就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3.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巴基斯坦各界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并在伊斯兰堡发表了题为“同舟共济,共创未来”的演讲。两国总理听取了巴基斯坦国家灾害管理局的报告,出席了巴中商业合作峰会、巴中友谊中心揭牌仪式和“中巴友好光明之旅”启动仪式,并与为中巴友谊做出贡献的各界友好人士举行了会谈。

4.两国领导人满意地回顾了中巴建交59年来的发展。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和地区形势下,巩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意义重大。中巴关系超越了双边范畴,具有更广泛的地区和国际影响。中巴友好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同意加强战略协调,促进务实合作,共同应对挑战,促进共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5.双方宣布2011年为“中巴友谊年”,决定在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文化、体育、教育等领域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隆重热烈庆祝中巴建交60周年。

6.中方重申,中国政府一贯把巩固和发展中巴关系作为外交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巴友好政策。中国愿与巴基斯坦共同努力,让中巴友谊世代相传,不断发展壮大。中方感谢巴基斯坦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给予的长期支持。

7.巴基斯坦强调,与中国的友谊是巴基斯坦外交政策和全国共识的基石。巴基斯坦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巴基斯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并将继续奉行对华友好政策。

8.中国重申尊重巴基斯坦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尊重巴基斯坦人民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赞赏和支持巴基斯坦维护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促进南亚和平与稳定的努力。巴基斯坦重申将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台独”,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支持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努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9.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领导人保持高层互访和接触,对促进双边关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双方决定保持两国领导人频繁互访和会晤的传统,建立领导人年度会晤机制,建立外长对话机制,加强两国外交部之间的对话机制,以加强中巴战略磋商与协调。

10.巴基斯坦高度赞赏和感谢中国对巴基斯坦洪灾救援和灾后重建的及时援助。它还感谢中国向吉尔吉特-巴尔蒂斯坦地区运送救援物资,帮助受困的当地人民,强调这是巴中兄弟情谊的生动体现。中方重申将全面参与巴基斯坦灾后重建,并履行现有承诺。它将侧重于支持巴基斯坦灾区国家公路网的重建,并开展农业项目,如谷物加工、天然气调节和冷藏仓库,以及遥感卫星监测和作物控制。中国将拨出1000万美元现金支持巴基斯坦的“受害者赔偿计划”,并为巴基斯坦急需的项目提供1亿美元优惠贷款和3亿美元优惠出口买方信贷。中国愿与巴基斯坦分享减灾救灾信息和经验,向巴基斯坦提供防灾减灾技术支持和培训。双方同意探讨建立联合环境研究项目,特别是关于共有生态系统的研究和信息交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双方同意重点加强基础设施、能源和农业领域的合作。中方愿为喀喇昆仑公路的升级改造和堰塞湖问题的解决提供支持,并鼓励中国金融机构与巴基斯坦探讨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建立能源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在常规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民用核能领域的合作。中巴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应尽快启动。双方同意加强金融领域的互利合作。双方同意进行货币互换。中国工商银行决定在伊斯兰堡和卡拉奇开设分行。中国也愿意为合格的巴基斯坦银行在中国开设分行提供便利。双方决定进一步落实中国国家航天局与巴基斯坦外层空间研究委员会关于深化科技合作的框架协议,并对双方在卫星制造和发射领域的合作表示满意。双方同意进一步发展人力资源合作。中国愿协助巴基斯坦提高科技、管理等领域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12.双方决定延长中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计划。双方对中巴经贸联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和商务合作峰会的召开表示满意,并指示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联委会的决定,提高中巴经贸合作水平。双方鼓励有关部门落实公平贸易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双方共同宣布,中巴自由贸易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将于2011年第一季度启动,以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水平,促进两国经济和贸易增长。双方承诺继续推进和全面深化中巴自由贸易区建设,决定设立中巴企业家论坛,加强两国企业界交流。巴基斯坦决定为中国企业设立经济特区,以吸引中国企业在巴基斯坦投资。双方支持并鼓励边境贸易,以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共同发展和繁荣。双方将探讨建立跨境经济区的可行性,并采取措施加强边境管理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13.双方重申,将根据2005年《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和精神,继续加强军事和安全领域的信任与合作,这有利于维护中巴和本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双方同意在国防科技和国防生产领域进一步开展人员培训、联合演习和培训以及合作。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合作。

14.双方同意全面扩大两国在文化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深化两国在大学、智库、学术机构、新闻媒体、影视等领域的广泛交流。两国决定为对方建立文化中心。双方决定保持并逐步扩大中巴100名青年互访制度,加强青年干部培训、青年企业家交流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合作。中方邀请100名巴基斯坦高中生来中国参加中国大桥夏令营,并继续向巴基斯坦大学生提供奖学金。从2011年开始,中国将在三年内向巴基斯坦提供500个政府奖学金名额。双方同意加强科技、应用科学和汉语及乌尔都语教学方面的合作。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将在巴基斯坦举办“中巴友谊之旅”,在两年内为巴基斯坦1000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白内障手术。双方同意扩大两国间的航线,增加航班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15.双方认为,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对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重申决心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开展实质性合作,共同打击这三股势力。中方认为,巴基斯坦为打击恐怖主义做出了巨大努力和牺牲,重申尊重巴基斯坦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和实施反恐战略。巴基斯坦重申其打击恐怖主义的坚定决心。

16.中国认为,巴基斯坦是本地区的重要国家,在维护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双方同意加强在地区事务、阿富汗等热点问题和地区合作方面的协调与合作,支持阿富汗的统一和领土完整,支持阿富汗政府从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推进和平重建和民族和解进程,希望看到一个和平、稳定、独立、进步、睦邻友好的阿富汗。双方强调,致力于加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维护它们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权益,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而不懈努力。双方重申,将继续在气候变化、粮食和能源安全、联合国改革等重大国际问题上加强沟通与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文化、交通、经济援助、媒体、金融和能源等领域的12份合作文件。

18.温家宝总理感谢吉拉尼总理和巴基斯坦政府及人民对中国代表团的热情友好接待,并邀请吉拉尼总理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吉拉尼总理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01年12月19日在伊斯兰堡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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