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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撰写的《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于6月21日正式发布。这是中国法学会连续第三年发布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系统、全面地反映了2010年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成就。 这份报告的全文大约有3万字。与过去相比,本报告继续关注中国在人权法律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建设。此外,还介绍了立法工作、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依法行政、审判、检察、公安司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研究、国际交流和国际合作等。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年)继续关注人权保障和法治

报告指出,2010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成效显著。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制研究取得新成果。

报告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中国的法治建设任务依然艰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要求将更加迫切。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工作将更加深入和持久。

报告指出,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政府部门的人权意识,“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

住房权是适足生活水准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显示,2010年,中央各部门综合运用土地、财政、税收等手段,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省人民政府对稳定住房价格和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

《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0年)继续关注人权保障和法治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是保障工作权和民生的重要内容。报告指出,2010年,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23个省(区、市)制定了《集体合同条例》、《集体合同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十个省调整并实施了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保护耕地和农民权益,报告还指出,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应是农村土地整理的第一要务,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理,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自己决定,不得强行拆除和建设。

此外,鉴于近年来房屋征收与拆迁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频繁发生,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两次就《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征求公众意见。规定被征用的房屋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旧城区改造必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明确了征收范围,扩大了补偿范围,确定了按市场价格补偿的原则,加强了对拆迁的监管,禁止强制行政拆迁、暴力拆迁、停水停电等不人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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