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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北京举行第四次高级官员会议,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和东盟10国的高级官员以及东盟秘书处的官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刘震和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范广荣共同主持。各国高级官员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并就推动《宣言》的执行进程和推动南海务实合作达成了一系列共识。
会议认为,南海局势总体和平稳定,赞赏各方所做的积极努力。会议审查了《宣言》的执行进展,认为2011年是《宣言》执行取得重要成就和积极进展的一年。中国和东盟国家就实施《宣言》的指导方针达成一致,并在《宣言》框架下开始务实合作。会议高度评价中国对建立中国-东盟海事合作基金的贡献,认为这将促进《宣言》的实施,深化中国-东盟海事合作。
各国讨论了《宣言》2012年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就未来工作方向达成了共识。他们一致认为,已经达成共识的具体合作项目应尽快实施。中国将于年内举办南海海洋防灾减灾研讨会和南海海洋生态环境与监测技术研讨会。东盟国家将举办关于海上搜救、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研讨会。
各方一致认为,今年是《宣言》签署10周年,应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政府高官会议和工作组等机制的作用,落实《宣言》,研究成立海洋科学研究和环境保护、航行安全和搜救、打击海上跨国犯罪等专门技术委员会,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海事合作基金,推动《宣言》的全面实施,推动南海务实合作。双方同意今年联合举办一次研讨会,纪念《宣言》签署十周年。
各国高级官员同意在今年适当时候举行关于《宣言》执行情况的第五次高级官员会议和第八次联合工作组会议。
《宣言》是中国和东盟国家于2002年11月签署的一份重要政治文件,旨在增进互信,促进合作,共同维护南海的和平与稳定。
标题:执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高级官员会议在北京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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