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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愿景和行动》。全文如下:
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建设的愿景和行动。
外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国务院授权发布)
2015年3月
目录
前言
一、时代背景
二、联合施工的原则
三。框架思想
四.合作焦点
V.合作机制
六、中国各地开放情况
七、中国的积极行动
八、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前言
2000多年前,勤劳勇敢的亚欧人民探索了一系列连接亚欧几大文明的贸易和人文交流。后世统称它们为“丝绸之路”。几千年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相互学习、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代代相传。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是促进沿线国家繁荣发展的重要环节,是东西方交流合作的象征,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历史文化遗产。
进入21世纪,在以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的新时代,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国际和地区形势纷繁复杂的局面,继承和发扬丝绸之路精神更加重要和珍贵。
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习近平主席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联合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重大举措,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出席2013年中国-东盟博览会时强调,要铺设面向东盟的海上丝绸之路,打造促进腹地发展的战略支点。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促进沿线国家经济繁荣和区域经济合作,加强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和相互学习,促进世界和平发展。这是一项造福于世界各国人民的伟大事业。
“一带一路”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必须坚持协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相互对接。为了推进“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实施,振兴古丝绸之路,使亚欧非各国以新的形式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把互利合作推向新的历史高度,中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建设的愿景和行动》。
一、时代背景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继续显现。世界经济正在缓慢复苏和发展。国际投资贸易格局和多边投资贸易规则正在发生深刻调整。各国面临的发展问题依然严峻。“一带一路”的联合建设符合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趋势,坚持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的世界经济。“一带一路”联合建设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促进沿线国家经济政策协调,开展更广泛、更高层次、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共同构建开放、包容、平衡、包容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建设“一带一路”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和美好追求,是对国际合作和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将为世界和平发展增添新的积极能量。
“一带一路”联合建设致力于亚洲、欧洲、非洲、大陆及周边海域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加强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复合的互联互通网络,实现沿线国家多元化、独立、均衡、可持续发展。“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工程将促进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和耦合,挖掘本地区市场潜力,促进投资和消费,创造需求和就业,加强沿线国家人民之间的人文交流和文明互鉴,使各国人民相互认识、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享和谐、和平、繁荣的生活。
目前,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高度相关。中国将始终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构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深入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中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与亚洲、欧洲、非洲等世界各国加强互利合作的需要。中国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为人类的和平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联合施工的原则
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尊重所有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
坚持公开合作。“一带一路”的相关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丝绸之路的范围,所有国家和国际及地区组织均可参与,共同成就惠及更广泛的地区。
坚持和谐和宽容。倡导文明宽容,尊重各国发展道路和模式的选择,加强文明对话,求同存异,包容各方,和平共处,共享共同繁荣。
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则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
坚持互利共赢。兼顾各方利益和关切,寻求利益与合作的共同点,体现各方智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
三。框架思想
“一带一路”是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增进了解和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是一条和平友好的道路。中国政府主张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相互学习、互利共赢的理念,推动全方位务实合作,建设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命运、责任共同体。
“一带一路”贯穿亚洲、欧洲和非洲,一边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另一边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部广阔的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点是通过中亚和俄罗斯实现从中国到欧洲(波罗的海)的顺畅运输;中国穿过中亚和西亚,到达波斯湾和地中海。中国到东南亚、南亚、印度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主要方向是从中国的沿海港口穿过南中国海到印度洋,延伸到欧洲。从中国南海的沿海港口到南太平洋。
根据“一带一路”趋势,依托陆上主要国际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依托,以重点经贸产业园为合作平台,共同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中国、蒙古、俄罗斯、中国-中亚-西亚、中国-印度支那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打造一条畅通、安全、高效的交通走廊。中巴、孟、中、印、缅两条经济走廊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密切相关。我们应该进一步促进合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带一路”的建设是开放合作道路上所有国家的宏伟经济愿景。所有国家都需要共同努力,朝着互利和共同安全的目标前进。将努力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基本形成安全高效的陆海+通道网络,互联互通达到新水平。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经济联系更加紧密,政治互信加深。人文交流更加广泛和深入。不同文明相互学习,共享共同繁荣。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平友好。
四.合作焦点
沿线国家资源禀赋不同,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大,0+以上。以政策沟通、便利联系、贸易顺畅、融资和民众支持为主要内容,加强合作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交流。加强政策沟通是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保证。加强政府间合作,积极构建多层次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利益整合,增进政治互信,达成新的合作共识。沿线国家可以就经济发展战略和对策进行充分沟通和对接,共同制定促进区域合作的规划和措施,协商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共同为务实合作和实施大型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设施是相连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建设“一带一路”的优先领域。在尊重相关国家主权和安全关切的基础上,沿线国家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建设,逐步形成连接亚洲次区域和亚欧非的基础设施网络。加强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的影响。
把握交通基础设施的关键通道、关键节点和重点项目,优先开辟缺失路段,疏通瓶颈路段,支持和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设备,提高道路可达性。推动建立统一的综合运输协调机制,推动国际通关、转运和多式联运有机融合,逐步形成兼容规范的运输规则,促进国际运输。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水陆联运通道,推进港口合作建设,增加海上航线和班次,加强海上物流信息合作。扩大和建立民航全方位合作平台和机制,加快提升航空基础设施水平。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共同维护油气管道等运输通道安全,推进跨境电力和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开展区域电网升级改造合作。
我们将共同推进跨境光缆等通信干线建设,提高国际通信互联互通水平,畅通信息丝绸之路。加快双边跨境光缆建设,规划建设洲际海底光缆,完善中国(卫星)信息通道,扩大信息交流与合作。
交易很顺利。投资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内容。研究解决投资和贸易便利化问题,消除投资和贸易壁垒,在本地区和其他国家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积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建设自由贸易区,激发和释放合作潜力,做大合作“蛋糕”。
沿线国家应加强信息交流、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方面的海关合作,以及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标准计量和统计信息方面的双边和多边合作,以促进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和实施。改善口岸通关条件,加快口岸“单一窗口”建设,降低通关成本,提升通关能力。我们将加强供应链安全和便利化合作,促进跨境监管程序的协调,推进检验检疫证书的国际互联网核查,开展“认证运营商”互认(AEO)。我们将减少非关税壁垒,共同提高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透明度,提高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
拓宽贸易领域,优化贸易结构,挖掘新的贸易增长点,促进贸易平衡。创新贸易方法,发展新的商业模式,如跨境电子商务。建立和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巩固和发展传统贸易,大力发展现代服务贸易。我们将投资与贸易有机结合,通过投资促进贸易发展。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消除投资障碍。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扩大相互投资,深入开展农林牧渔、农业机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海水养殖、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洋旅游等领域的合作。加强煤炭、油气、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勘探开发合作。我们将积极推进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推进本地及周边能源加工转化合作,形成一体化的上下游能源合作产业链。加强能源深加工技术、设备和工程服务的合作。
我们将推进新兴产业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推动沿线国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深入合作,推动建立风险投资合作机制。
优化产业链分工,促进上下游产业链及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鼓励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建设,提升区域产业支撑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扩大服务业相互开放,加快区域服务业发展。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鼓励海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工业园区建设合作,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在投资和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合作,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
中国欢迎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鼓励国内企业参与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投资。推进企业本土化经营管理,积极帮助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
融资。融资是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支撑。深化金融合作,推进亚洲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我们将扩大沿线国家间双边外汇和本币结算的范围和规模。促进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我们将共同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的筹建工作,有关各方将就建立上海合作组织金融机构进行讨论。加快丝绸之路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深化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与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的务实合作,通过银团贷款和银行信贷开展多边金融合作。支持沿线国家政府、高信用企业和金融机构在中国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利用在沿线国家募集的资金。
我们将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推动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逐步建立本地区高效的监管协调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管理制度安排,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管理的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信贷管理部门、信贷机构和评级机构之间的跨境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丝绸之路基金和各国主权基金的作用,引导商业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基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人民的心灵是相通的。人民的共同情感是建设“一带一路”的社会基础。继承和发扬丝绸之路沿线的友好合作精神,广泛开展文化交流、学术交流、人员交流与合作、媒体合作、青年妇女交流、志愿者服务等。,为深化双边和多边合作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我们将扩大留学生规模,合作办学。中国每年向沿线国家提供1万份政府奖学金。沿线国家组织文化年、艺术节、电影节、电视周和书展,合作创作和翻译高质量的广播、电影和电视剧,共同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共同开展世界遗产的联合保护。深化沿线国家间的人才交流与合作。
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组织旅游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共同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提高沿线各国游客签证便利化水平。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合作。积极开展体育交流,支持沿线国家申办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传染病疫情信息沟通、防控技术交流、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合作能力。我们将向有关国家提供医疗援助和紧急医疗援助,在妇幼保健、残疾人康复、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等重大传染病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扩大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
加强科技合作,建立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海上合作中心,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开展重大科技研究合作,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们将整合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和促进与沿线国家在青年就业、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发展、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和公共行政等共同关心的领域的务实合作。
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党和议会之间的桥梁作用,加强沿途各国立法机构、主要政党和政治组织之间的友好交流。开展城市间交流与合作,欢迎沿线国家重要城市建立友好城市,注重人文交流,突出务实合作,形成更加生动的合作范例。我们欢迎沿途各国智库之间的联合研究和论坛。
加强沿线国家民间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以基层群众为重点,广泛开展教育医疗、扶贫开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多种公益慈善活动,改善沿线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文化媒体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工具,营造和谐友好的文化生态和舆论环境。
V.合作机制
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区域合作方兴未艾。积极利用现有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合作的蓬勃发展。
加强双边合作,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和磋商,促进双边关系全面发展。推动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合作计划,建立多种双边合作模式。建立和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研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行动路线图。充分发挥联合委员会、混合委员会、协调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等现有双边机制的作用,协调和促进合作项目的实施。
我们将加强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10+1”、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ASEM)、亚洲合作对话、CICA、中阿合作论坛、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战略对话、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亚区域经济合作等现有多边合作机制的作用。有关国家将加强沟通,允许更多国家和地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我们将继续在区域和次区域国际论坛和展览以及博鳌亚洲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欧亚经济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中国-阿拉伯博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前海合作论坛等平台上发挥建设性作用。我们将支持沿途国家的地方和非政府组织挖掘“一带一路”的历史和文化遗产。我们将共同组织专项投资、贸易和文化交流活动,举办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和书展。提议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峰会论坛。
六、中国各地开放情况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将充分发挥全国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强东西部互动合作,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西北和东北地区。充分发挥新疆独特的地理优势,打开西部重要窗口,深化与中亚、南亚、西亚等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交通枢纽、贸易物流、文化科技中心,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域。充分发挥陕西、甘肃综合经济文化优势和宁夏、青海民族文化优势,打造xi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加快兰州、西宁发展开放,推进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形成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文化交流基地。我们将充分发挥内蒙古连接俄罗斯和蒙古的地理优势,完善黑龙江通往俄罗斯的铁路走廊和区域铁路网,以及黑龙江、吉林、辽宁和俄罗斯远东的海陆联运合作,推进北京-莫斯科欧亚高速运输走廊建设,打造重要的北向窗口。
西南地区。充分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海陆相邻的独特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区的开放和发展,打造面向东盟地区的国际通道,为西南和中南地区的开放和发展创造新的战略支点,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区有机联系的重要门户。充分发挥云南的地理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建设,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搭建新的高地,打造面向南亚和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我们将促进西藏和尼泊尔的边境贸易和文化合作。
沿海和港澳台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台湾海峡西岸、环渤海等经济区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效应大,加快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福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的作用,深化港、澳、台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加大海南国际旅游岛开发开放力度。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强化上海、广州等国际枢纽功能。为了扩大开放,推进深层次改革,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和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形成参与和引领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新优势,成为建设“一带一路”,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先锋和主力军。我们将充分发挥华侨和港澳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和协助“一带一路”建设。妥善安排台湾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内陆地区。依托腹地广阔、人力资源丰富、产业基础良好的优势,依托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鄂豫城市群、哈尔滨长城城市群等重点区域,推进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打造成都、郑州、武汉、长沙、南昌、合肥等重庆西部开发开放和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的重要支撑。加快长江上中游与俄罗斯联邦区在伏尔加河沿岸的合作。建立中欧走廊轨道交通和通关协调机制,打造“中欧银行”品牌,建设连接中国与世界、东西方的交通走廊。支持郑州、Xi等内陆城市建设0+和陆港,加强内陆口岸与沿海和边境口岸的通关合作,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布局,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深化与沿线国家的产业合作。
七、中国的积极行动
一年多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沟通和磋商,推动与沿线国家务实合作,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果。
高层领导带头推动。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访问了20多个国家,出席了“加强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对话”和第六届中阿合作论坛部长级会议,与有关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就双边关系和地区发展问题举行了多次会晤,深入阐释了“一带一路”的深刻内涵和积极意义,就建设“一带一路”达成广泛共识。
签署合作框架。我们与一些国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共同建设“一带一路”,与一些邻国签署了区域和边境合作备忘录,以及中长期经贸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与周边国家的区域合作规划纲要。
推进项目建设。加强与沿线相关国家的沟通和磋商,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资源开发、经贸合作、金融合作、人文交流、生态保护、海洋合作等一批条件成熟的重点合作项目。
改进政策和措施。中国政府协调各种国内资源,加强政策支持。我们将推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建立,启动丝绸之路基金的设立,加强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的投资功能。推动银行卡清算机构开展跨境清算业务,推动支付机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积极推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推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扮演平台的角色。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一系列国际峰会、论坛、研讨会和博览会在各地成功举办,为增进了解、建立共识、深化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的倡议,也是中国和沿线国家的共同愿望。站在新的起点上,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以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平等协商,兼顾各方利益,体现各方要求,共同推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交流和融合。“一带一路”的建设是开放和包容的。欢迎世界各国及国际和地区组织积极参与。
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途径是注重目标协调和政策沟通。它没有刻意追求一致性。它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灵活性,是一个多元化和开放的合作进程。中方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不断丰富和完善“一带一路”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将沿线国家的发展与区域合作规划联系起来。
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在现有的双边、多边和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框架内,通过合作研究、论坛展览、人员培训、互访等形式,促进对建设“一带一路”内涵、目标和任务的进一步理解和认识。
中方愿与沿线国家一道,稳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共同确定一批符合双方利益的项目,尽快启动各方认可、条件成熟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取得成效。
“一带一路”是一条相互尊重和信任、合作共赢、文明互鉴的道路。只要沿线各国共同努力,相互面对,就一定能够谱写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新篇章,让沿线各国人民共享“一带一路”联合建设的成果。
标题: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同建设的愿景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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