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1字,读完约1分钟

从2015年2月开始,当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站与其他人合作宣传公司上市时,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参与者支付5000元的会员费,并进行离线开发。犯罪发生时,某某等人已经非法获利近1000万元,某某人逃离了马来西亚。近日,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的协助下,中马警方共同逮捕并遣返了石某。

标题:当传销嫌疑人被遣返时

地址:http://www.nl4h.com/nyyl/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