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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的颁布,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将进入“有法可依”的发展状态,促使p2p平台更快地进入优胜劣汰的竞争与合作阶段

《投资者新闻》记者王宇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近年来因其便利性而发展迅速,但往往面临“无法可依”的状态,每一个麻烦都会引起投资者的集中恐慌。

现在,这种情况有望改善。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定义,明确了监管职能的分工。

对于《意见》的发表,很多p2p平台的领导者表示,他们希望结束p2p行业的“盲目发展”,让平台进入优胜劣汰的竞争与合作阶段。然而,据《投资者新闻》记者介绍,《意见》中的p2p平台是一个“信息中介”,要求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在网上贷款发展的现阶段还没有大规模实施的条件。因此,在投资p2p时,投资者仍然需要睁大眼睛,选择最安全的平台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意见》出台终结P2P“草莽时代” 不合规平台或现“倒闭潮”

P2p“草根时代”还是终结

《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即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融资、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意见》中有五个亮点值得关注:一是鼓励建立点对点借贷平台,明确信息中介的性质;二是分类监管明确,银监会负责监管;第三是澄清银行是网上贷款平台的第三方存管服务;第四,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市得到政策支持;第五,将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有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五个亮点通常被认为对p2p行业是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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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英灿集团副总裁、网上贷款置业首席执行官石认为,《意见》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明确了监管的定位:坚持放权,提供优质服务。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与此同时,《意见》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的性质,也为所有从业人员划定了监管底线。

与此同时,石也指出,《意见》用个人点对点贷款来界定网上贷款,这有点偏颇。贷款公司副总经理周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即对于贷款人的定义,自然人一般被认为是贷款人。但是,意见中的“个人”概念并不禁止企业充当贷款人。此外,他认为,对于资金的存管,很明显,除非另有规定,它必须是一个银行金融机构来存管资金。“这可能是一个更严格的要求。”他说。

《意见》出台终结P2P“草莽时代” 不合规平台或现“倒闭潮”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爱军教授表示,在非常明确的框架下,权责明确。“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他们享有的权利和他们不能触及的红线。之前的混乱局面有望得到控制。”

P2p行业可能面临洗牌

根据《意见》要求,个人同业拆借应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者和融资者提供信息交流、匹配、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平台的中介性质进一步明确,不允许开展信用增级服务或非法集资。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说,从国内p2p行业的现状来看,p2p平台往往扮演着中介和项目双方的角色。根据该意见,今后有必要改变业务模式,并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大型平台将降低融资成本,给投资者带来更低的收入。此外,在选择和合作渠道时,大平台具有强大的议价能力。

人人网创始人徐建文预测,90%的平台将面临关闭或转型。特别是一些小公司对公众的吸引力和信誉度将会下降,缺乏背景和规模的中小公司的生存时间将会大大缩短,大规模的并购重组将会到来。

荣360的CEO叶大庆也有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p2p被定义为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这就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上贷款公司的做法,这将加速p2p市场的洗牌。据估计,80%的p2p将被淘汰而不进行改造。

不过,他也表示,详细的监管规定需要时间才能出台并付诸实施,在现阶段对其进行过度解读是不合适的。可以肯定的是,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促进好钱驱逐坏钱,更有利于促进p2p产业和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

91财经首席执行官许也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监管责任明确后,行业将面临重大调整,不符合规范的p2p可能会出现大规模的“破产潮”。

银行资金存管的情况很少

《意见》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但是,根据行业分析,对于p2p行业来说,其债权业务本身就是一个次级债市场,银行提供托管服务的风险明显过高。因此,到目前为止,投资者所期待的银行资金托管服务案例不多。

据《投资者新闻》记者报道,业内只有不到五家p2p公司将客户的资金与银行联系起来。7月初,该模块将基金托管业务从原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切换到民生银行基金托管系统(600016,共享);6月9日,好又多与广发银行试运行基金托管全过程,实现了好又多股票基金账户对广发银行的访问。

李爱军告诉《投资者新闻》记者,利用银行资金存管,“首先,发现资金异常流入和流出,告知相关方的义务或责任,将确保客户权益和资金安全;此外,一旦网上贷款公司因资金链断裂或其他原因而关闭并运行,还必须防止客户的资金流入网上贷款公司的账户。”

李爱军认为,“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系统”的规定是保护消费者财产权的规定,这一措施防止了互联网金融欺诈性地掠夺投资者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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