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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3日,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共同发表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应俄罗斯联邦总理弗拉基米尔·普京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0年11月22日至24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正式访问。11月23日,中俄总理第15次定期会晤在圣彼得堡举行。

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举行会晤。

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第五届中俄经贸峰会论坛。

一个

两国领导人高度评价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发展成果,就进一步扩大中俄战略协作、加强政治、经济、贸易、能源、科技、人文等领域务实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当前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正稳步快速发展。两国互信程度高,双边关系内涵日益丰富,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中俄关系的发展不仅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双方认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全面深化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双方决心遵循《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精神和原则,全面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协议和共识,在双边和多边框架内加强各领域互利合作,不断推动中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

双方强调,在涉及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相互支持是中俄战略合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双方高度互信的重要体现。双方将继续坚定支持对方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振兴道路,坚定支持对方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努力,反对干涉别国内政。

明年,双方将共同隆重庆祝《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积极倡导中俄世代友好、互利共赢的理念。

两国总理对两国在经济、贸易、能源和人文领域的合作取得的进展表示满意。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和中俄能源谈判机制的工作,确认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双方强调,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对促进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务实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愿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第11次会议纪要

-1992年3月5日《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经济贸易关系协定的议定书》

-1997年6月27日《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的协定补充议定书及其组织原则的议定书》

——中俄民用航空政府间协定空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关于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实施和适用领域建立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和俄罗斯联邦交通部在铁路运输领域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边防局关于边境口岸互助合作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最后解决前苏联和俄罗斯对中国债务的协定的补充议定书》,2005年7月1日

-田湾核电站3号和4号机组合作建设总合同

双方还签署了一系列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文件。

双方指出,尽管全球金融危机引发的世界经济和国际市场动荡仍在继续,但在中俄共同努力下,两国经贸合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双边贸易额实现了复苏增长,接近危机前水平。贸易结构得到改善,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量增加。

自然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木材深加工、机械制造等领域的投资快速增长。《中俄投资合作规划纲要》和《中国东北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涵盖的一批合作项目已经进入实际实施阶段。

双方愿继续努力,共同确保两国经贸合作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各自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现代化目标。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采取共同步骤,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结构多样化,重点是扩大两国在高科技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两国经济向创新发展模式的转变;

-确保两国之间商品和服务的平等和非歧视性市场准入条件;

——继续改善投资条件,鼓励双方实力雄厚的企业直接投资经济特区(包括中国的开发区)的大型合作项目,充分挖掘双方的投资潜力;

-通过积极参加各种交易会、商业会议和论坛,进一步加强中俄企业界的交流和互利合作;

——进一步深化俄罗斯木材深加工领域的投资合作;

——建立和完善两国农产品贸易和劳务合作机制,为双边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进一步规范贸易秩序,支持中国企业在俄罗斯建立现代贸易设施;

——充分发挥中俄贸易救济合作机制的作用,共同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双方指出,《中国东北与俄罗斯远东和东西伯利亚合作纲要(2009-2018)》推动了中俄区域合作的积极发展,丰富了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

双方将继续推进上述纲要所涵盖的合作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推进边境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港口设施、现代工业生产设施和旅游设施的建设。

双方将共同开展黑瞎子岛的综合开发。

双方积极评价海关合作取得的进展。通关监管秩序进一步规范。有序推进信息交流合作、海关税费交流合作、报关企业信息合作、通关法律政策宣传合作。执法合作和双边贸易统计取得显著成效。海关院校合作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得到加强。

双方决定继续深化合作,规范通关监管秩序,重点研究实施便捷通关措施,优化通关程序,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快信息交流和海关估价合作试点;研究企业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管结果的相互认可;我们将继续加强在海关执法、贸易统计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健康、可持续发展。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愿继续扩大和深化这一领域的合作,并在亚太经合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多边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的立场。

双方认为,1992年3月5日签署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经贸关系协定的议定书》是推动扩大双边本币结算范围的重要步骤。

双方支持人民币和卢布在中俄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市,这将为提高双边结算效率和减少外汇支出创造条件。

双方将继续加强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增长。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根据1992年12月1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合作建设中国核电厂和俄罗斯政府对华贷款的协定》,两国就中国偿还贷款达成协议,并于2010年3月23日签署了相关议定书。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自1996年4月25日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签署了《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政策合作协定》,两国在反垄断和竞争政策领域的合作不断发展,在执行竞争和广告法规方面的区域间合作日益加强。

双方高度评价为发展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所做的工作。

双方指出,中俄原油管道建设已经完成。双方相信,从2011年1月1日起通过管道向中国供应俄罗斯原油将标志着两国长期战略伙伴关系的新阶段。双方将坚持不懈地努力,从2011年1月1日起实现正式运营的既定目标,确保原油管道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双方指出,中俄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取得的进展对两国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将努力进一步落实2009年6月24日签署、2009年10月13日签署的《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补充(路线图)”。

双方对2010年9月21日举行的天津炼油项目奠基仪式和项目启动表示欢迎。

双方认为,在俄罗斯对华电力出口项目框架内发展电力贸易领域的合作,将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积极影响,特别是在双方共同投资建设新的发电项目和部分实施跨国输电线路相关项目之后。

双方欢迎电网领域合作的开始,并将努力落实2010年9月27日签署的《电网发展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双方高度评价了在煤炭领域扩大合作的前景。根据《煤炭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议定书》和《煤炭领域合作路线图》,双方将继续努力增加俄罗斯对中国的煤炭出口,包括吸引中国资金对俄罗斯港口和铁路基础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以确保俄罗斯的长期出口,并积极开展在俄罗斯建设煤制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双方指出,发展能效和可再生能源合作具有潜力。双方将根据2010年9月27日签署的上述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努力落实这一领域的合作。

双方支持继续扩大核领域合作,包括中国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建设和新的合作项目,探索新的合作形式和方法。

双方对两国在科技和创新领域的合作稳步发展表示满意,认为有必要继续加强两国在高技术领域的合作,共同实现中俄科研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

双方认为,应积极推动两国在科技发展优先领域联合实施一批中长期和大型科技合作项目。同时,积极研究利用政府专项贷款、风险资本等支持方式支持两国联合创新项目的可能性。

双方表示有兴趣加强和扩大互利合作,支持和发展两国的联合创新机构、实验室、科技合作基地和企业孵化器,同时加快现有科技园区的建设。双方鼓励两国的科研机构、企业和公司在对方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落户,以促进两国经济的现代化,促进具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技术改造合作。俄罗斯要求中国研究如何参与“斯科尔科沃”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中国表示愿意与俄罗斯分享科技园区规划和建设的经验。

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双方对中俄航天领域合作的现状和前景表示满意,希望在落实《2010-2012年合作纲要》的基础上发展和深化合作。

双方要求两个空间机构继续组织和开展有希望的合作,如联合探测火星的火卫星任务(发射"火卫星-土壤"和"萤火虫-1 "探测器)、月球和深度空探测、地球观测、电子元件和材料,将于2011年实施,并谈判和确定其他新的合作项目。

双方指出,两国在民用航空工业领域有合作潜力,并重申愿意在相互尊重对方利益和中俄航空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环境保护合作取得的成就,指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跨界水质明显改善,环境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果。

双方同意继续研究统一跨境水域水质样品的分析和评价方法。2011年,双方将增加联合检查组的数量和频率,并在冬季开展联合检查。

俄罗斯提出于2011年举办中俄黑龙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学术交流会议,中方对此表示支持。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在跨界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合作。

双方认为,有必要研究建立机制和框架,加强在边境地区野生东北虎和野生豹种群保护方面的合作。

双方指出,2011年是中苏边境东段协定签署20周年。目前,中俄边界已经完全划定。双方建立和完善了边境管理法律体系,建立了相应的边境管理合作机制。中俄边境管理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这对两国关系的发展具有长远意义。

双方认为,中俄边界的首次联合检查应根据现有法律文件进行,并指示两国外交部为此开展必要的工作。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俄罗斯年”和“中国年”活动已成为两国文化生活中的标志性事件,丰富了中俄文化合作的内涵,为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总结中国“俄罗斯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俄罗斯为中国在俄罗斯组织和举办“中国年”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双方在2010年联合举办的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年轻人的广泛参与和认可。

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中俄“国家年”教育机制工程的实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双方积极评价中俄大学校长论坛、中俄大学生艺术节、中俄中小学生夏令营和冬令营以及2010年举办的高等教育展。这些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两国在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双方表示,他们将联合培养拥有科学和工程学士学位以及随后学历的专业人士。双方鼓励两国高等教育机构扩大直接伙伴关系,为基础科学、高科技等领域的科研合作以及教学和科研创新合作创造条件。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2010年7月至8月,第一批俄罗斯中小学生(500人)在中国参加夏令营活动。俄罗斯感谢中国的接待。双方同意及时启动和组织第二批俄罗斯中小学生来华夏令营活动。

双方高度评价两国为确保2010年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大学这一多边国际合作项目所做的共同努力,并表示愿意继续努力推动其进一步发展。

双方将扩大在档案领域的合作,推动文件展览、档案资料出版、档案信息交流等合作项目的实施。

双方同意进一步深化两国卫生合作,重点加强传染病预防、灾害卫生应急、康复医学、传统医学和药品监管等领域的合作,支持边境地区与对口医学研究机构的直接合作。

双方将巩固中俄文化交流的快速健康发展,努力保持已达到的文化合作水平,特别关注两国交替举办的综合性文化活动。

双方指出,进一步深化中俄文化合作将有助于促进两国文化交流的多样化,扩大交流的地域范围,通过大众媒体、出版物和电影艺术展示两国悠久的历史和人民的良好生活方式,促进两国艺术团体、剧院、博物馆、图书馆、文化艺术研究和教学机构之间的直接交流,加强两国地区之间和多边国际组织框架内的文化合作。

双方认为,扩大体育领域的合作将有助于提高两国的体育水平,巩固两国人民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将继续加强体育交流,促进两国体育协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经验和信息交流。

双方满意地注意到,目前,两国旅游合作稳步发展。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国际金融危机后,两国到对方国家旅游的人数呈现出新的增长势头。双方继续加强合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安全,共同培养旅游人才。双方坚信,相互举办旅游年将为进一步推动两国旅游合作注入新的动力。

双方重申愿意开展青年合作,并决定在中俄人文合作委员会框架内成立青年合作小组委员会。

双方认为,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在一起,世界和平与稳定面临严峻挑战。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战略合作伙伴,中俄在国际事务中进一步加强战略合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双方将继续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中国、俄罗斯和印度等多边机制框架内保持沟通与协调,加强在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和防扩散等全球性问题上的合作,并就朝鲜核问题、伊朗核问题和阿富汗等重大问题保持定期对话。

双方主张根据国际法和不结盟原则,照顾各方的合法利益,致力于在亚太地区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的安全合作格局。他们还重申,将继续推动两国巩固地区安全的倡议。

双方将与其他国家一道,推动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和健康稳定发展,推动建立符合各方利益的平衡、合理、多边的国际经济金融管理体系。双方愿继续推动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为创造和平、安全的国际和地区环境以及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而不懈努力。

双方认为,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是在友好、相互理解和合作的气氛中进行的,取得了重要成果。双方对会议的结果表示满意。

双方同意,中俄总理第16次定期会晤将于2011年在中国举行,具体日期将通过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

温家宝,克里斯多弗·普京

圣彼得堡,2010年11月23日

标题:中俄总理第十五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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