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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7日,中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迪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赞赏两国关系的发展,一致认为中阿友好合作关系规模不断扩大、内涵日益丰富,不仅有利于两国和两国人民,也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阿关系水平,全面推进两国在各个领域的友好合作,双方决定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加强各级高层互访,密切两国外交部政治磋商,保持双边关系和重大国际地区问题的磋商与协调,不断深化互信平等的政治关系。

第二,中国支持阿尔巴尼亚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策和行动。阿尔巴尼亚支持一个中国政策。中国和阿尔巴尼亚都强调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的原则。

第三,充分利用两国经贸合作的优势互补,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中阿经贸联委会的作用,加强各级经贸交流;加强双向投资;我们将扩大两国在住房、道路桥梁、铁路、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种形式的高科技领域的互利合作。

4.在能源领域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鼓励两国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签署和实施能源领域的合作协议;深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储运设施建设、炼油化工等领域的合作。;我们将在和平利用核能、清洁能源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开展磋商与合作。

第五,扩大两国在银行、证券等金融领域的合作。开展本币兑换,努力实现两国本币作为双边贸易结算货币。相互设立银行分行。加强银行业和证券业监管的协调与合作,加强监管人员的交流与培训。

六、开展海关和税务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人员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七、开展两国在农业、林业、环保等领域的合作,加强在粮食安全、防治荒漠化、海水淡化和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磋商,协调立场,交流经验。

八、加强两国在执法安全、反恐、打击犯罪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司法合作领域,建立长期安全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交流,开展技术合作和人员培训。

九、加强军事互访,开展军事院校对口交流,加强人才培养、装备技术和军事贸易合作。

十、加强两国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新闻、青年、体育、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增进两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

11.加强国际组织的协调与合作,维护两国利益。

12.制定适当的机制来执行这一声明。

本联合声明于2012年1月17日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迪拜签署,一式两份,每份均为中文和阿拉伯文,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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